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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有人假借“资本经营”侵吞国家资产
汪
洋
我长期以来一直在深圳众多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亲眼目睹一些不法私营企业主、国有企业领导人假借“资本经营”,巧立名目,侵吞国家资产,明目张胆地实施着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企业内部正义之士对此无能为力,稍有异议即遭打击报复;有关部门麻木不仁,,或与这些不法之徒狼狈为奸,让你投诉无门;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对此感到非常痛心。
在深圳企业界,一些年来,假借“资本经营”之名,巧立名目侵吞国家资产,已经是一个久已存在的事实和心照不宣的秘密;不辨是非之人,反而认为公家的钱不骗白不骗,骗到手才算有本事。众所周知,企业经营无非“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两途。然而在如今这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里,“产品经营”谈何容易?!开发一个适销对路、市场欢迎的产品,开拓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训练和管理销售人员,吸引顾客的关注和购买,管理和协调全部生产、销售、开发、管理队伍……,这都是一些多么难的事呀!于是很多人就打起了“资本经营”的主意,把好好一本“资本经营”的正经,又唱歪了。这难那难,赚共产党的钱不难,这是很多人发家的秘诀。只要迎合了国家政策,设计了一个好概念,舍得花巨资搞掂某些将职位当作商品来经营的官员,将政策扶持和银行贷款弄进自己公司帐户,剩下的,只需做做帐面功夫,就可以化公为私了。
深圳以前的政华集团、黄金灯饰等等一批公司,就是这种假借“资本经营”之名,巧立名目侵吞国家资产的典型,他们主要的攫取对象是银行;而且只要弄到了第一笔钱,再弄第二笔、第三笔就不再那么困难,因为银行为了让企业能还钱,就不得不一再输血,不能让他死掉,否则不但银行会血本无归,有关银行人员也要受牵连。这种公司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不务“正业”,他们用来吸引银行资金的“正业”总也无法正式运转起来,总也无法赢利而进入良性经营状态。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这种“融资”的成本极高,正常的经营根本无法在这种极高的成本之上实现赢利。所以这种企业只能不断地借新债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饮鸩止渴,只知有今日,不知有明天;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比如银根抽紧,打击腐败,他们就真正成了亡命之徒,逃亡国外;而给他们通风报信,甚至提供逃亡方便的,无疑就有我们那些腐败的官员们。因为不言而喻,他们逃了,可以保住一大批人。
随着银行的商业化和深圳发展战略的转变,这种假借“资本经营”之名,巧立名目侵吞国家资产的人们,如今玩的概念是高科技,攫取的对象是政府。政府要业绩,企业要扶持,这是明面的;官员要致富,企业要融资,这是内里的。正是在这样一种双重逻辑作用下,西风公司的李歌、梅俊林这样素质极差的“人渣”居然就由装饰装修、综合布线、系统集成一步步地往高科技靠,往信息技术靠,终于把自己包装成当今世界最尖端的信息技术——路由器,不仅仅是一般地符合深圳扶持高新科技、信息科技的方向,而且特别地迎合了国家发展网络安全技术的需要。不法企业和不良官员携手做套,终于滴水不漏地、顺理成章地把国家的钱引进了自己的腰包。
表面上这个过程当然是天衣无缝的,但是这种企业两个致命的要害是掩饰不了的:一是他的技术肯定不过关,二是他的产品肯定出不来。正是由于技术不能真正过关,生产出来就会成为废品,得不到市场承认,骗局就会败露,所以这种企业不可能真正花大气力去开发、生产产品;他的主要精力,肯定是花在做表面文章以继续骗钱和掩饰骗钱,做帐面文章以消化骗来的钱,以及填补贿赂官员落下的亏空。由于没有真正的开发和生产而不真正需要人才;由于不想为不真正需要的人才支付太多人力成本;由于不想让不真正需要的人才知道公司太多底细,所以这种公司只能是频繁地招聘、辞退员工;何况人员频繁流动掩盖了公司多少机密,又可以用来虚构多少人力成本,以抵冲转移掉的资金?比如只要在黄金灯饰、西风等公司稍微工作过几个月的人就能很轻易地发现,这些公司的根本就不在乎能否招到人才和留住人才,能否迅速开发出合格的产品和技术,能否迅速拓展销售渠道和扩大销售,而是每日忙着向政府部门做各种表面文章,装饰门面,扩大机构,每天一大早就向政府各个部门撒出一拨一拨的年轻女孩子去做公关;然后就是不停地招工裁员,用很低的人力成本,来维持公司人才众多、队伍庞大、业务繁忙的假象。
国家的资产就是这样一笔一笔地被侵吞了,而且这个帐往往是很难查清了:一句“经营性亏损”就可以掩盖掉多少秘密?虚开发票、虚增人头就可以增大开发、生产、管理和人力成本;虚假交易、关联交易就可以增大经营亏损。只要给予充足的时间,有多少钱不能化为乌有?!
侵吞国家资产的案例,偶尔会由于内部分赃不均、内部人事矛盾而败露,象西风公司的李歌、梅俊林这种品格猥琐、薄情寡义、处事拙劣的私营业主,迟早被人揭露;但是事情不严重到一定程度,无法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查处。明面上,政府要保护投资环境;在内里,很多政府官员都与不法业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种双重逻辑作用下,一般的举报遭到冷落,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就是常见的事;不被逼到一定份上,有几个普通人愿意为了与己无关的“国家利益”铤而走险?所以事态往往发展到出现某些恶性事件,才会彻底败露,引起重视和查处。然而也有一些颇具个人魅力、有情有义、手段高强的私营业主,能将内外关系处理得很好,手下人被笼络得如痴如醉,对其顶礼膜拜惟恐不及,在社会上也高朋如云,如鱼得水;这种“老板”很难得出事,恐怕是会永享太平的。这种企业从很多银行、政府部门融来了资金,总也还不了,造成大量呆坏帐,还总能借来新钱;企业总不赢利,却总也不见倒闭,时不时还在某个场合崭露头角,风光一回。国家和银行拿这样的“牛皮糖”老板,简直没有什么办法。
自从银行走上商业化的道路,不法企业主(包括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人)通过向银行贷款侵吞国家资产的路子已经很难走通,但是通过玩概念、玩政策向政府争取扶持资金、通过政府支持骗取社会资金、进而侵吞国家和社会资产还是有机可乘。然而我们的政府部门对于这样的事情还缺乏应有的警惕意识和防范措施,一些人的头脑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把现在的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当成当年的国有企业一样对待,殊不知即便是国有企业,现在很多也已面目全非了,说得明白一点就是“私有化”了,更不用说私营企业。所以以往那种大而化之的、计划经济的、行政性的、君子之交式的管理方法早就过时,应该更多一些商人交往的模式。其实我们的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私下里与企业主的交往,早就“商业化”了;而我们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正式交往的“非商业化”,正好为政府部门某些工作人员与企业主的私下交往的“商业化”提供了方便;结果是肥了个人,亏了国家。
由于政府对企业的资金扶持,既有政府行为的属性,又有投资行为的属性,所以对政府扶持资金的管理,必须兼顾这两方面。一方面,我们必须借鉴国家维护政权的某些做法来维护国有资产,另一方面,又必须借鉴真正的商业银行的某些做法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比如:
一、对于政府拟定扶持的企业,可以借鉴现在已经在深圳实行的干部“公开报考、任前公示”的办法,公开扶持条件,敞开接受申请,使所有企业机会平等;要去除暗箱操作,采取一整套科学可行的考核选拔标准、办法和程序,实行官员核查、专家评审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拟扶持企业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评议;评议合格,方可实施扶持。
二、政府对于扶持企业,要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不可放任自流。就目标管理而言,企业所拿到的扶持资金,必须和明确的经营目标紧密挂钩,签订类似于企业内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资金使用计划书;届时实现不了目标,必须拿企业主是问,该抓的抓,该关的关,该杀的杀,决不宽贷;就过程监控而言,政府部门不能等到资金使用计划书规定的最终期限再去监控资金的使用,而是需要企业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表,分时段监督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时常抽查,以避免过程失控。
三、对于政府部门给予企业的扶持资金,也要实施谁批准谁负责、责任人终身追究的制度,以提高批准人的责任心和廉洁意识。
四、对于政府扶持企业的负责人,要在一定程度上象国有企业领导人一样纳入国家干部管理的范畴,采取党管干部的一些做法,对其重大活动比如出国等实行一定程度的监控。
五、对于国家投入巨额扶持资金的企业,政府必须派出人员进入其董事会,或担任其财务总监;对于国家投入扶持资金不很大的企业,也可以设法安排、争取“眼线”,协助政府实行监督。
六、要广开群众监督的途径,随时接受和欢迎群众举报,认真对待举报,保护举报人。对于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要予以严惩,杀一儆百。
以上看法和建议,不一定准确和全面,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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