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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信:警惕混迹于国家机关大院的诈骗分子
 
李 涛

我曾经有幸认识了一位企业家朋友,此公研究生学历,来自北京,下海前为某国家大机关工作人员,现在经营着自己创办的一家全国知名企业,生意遍布海内外。成功若此,然而长谈之下,得知此公如此好的背景和学历,居然也曾经深陷一场大骗局,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由于这段经历非常离奇独特,特将此公经历记录如下,以警示企业界后人。

那是1993年夏天,经当时在北京三力广告公司任职的孙云平和时任《世界信息报》副社长的黎炳森(当时办公电话:010-8528471-428)的介绍,我的这位朋友认识了北京市海天信息技术研究所的陈俊生。黎炳森再三强调,此陈俊生并不是当时的国务委员陈俊生,而是同名同姓的另外一个人。黎炳森介绍,北京市海天信息技术研究所实际上就是国家某某部第十局,陈俊生是副局长、常务副所长兼党委书记,现正通过黎炳森物色人才筹办公司。他们看中了孙云平精明能干,但由于孙没有北京户口,又不是中共党员,所以不适合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希望我的这位朋友去挑头。

于是我的这位朋友就随着孙云平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远大路17号大院内的北京市海天信息技术研究所,见到了陈俊生。大门口有武警站岗,戒备森严,使我的朋友有了很强的信任感,并与陈俊生长谈了好几次。陈俊生说自己是安徽蒙城人,原来曾在石油部工作,并再次说明了自己的上述职务,以及北京市海天信息技术研究所实际上就是国家某某部第十局的对外活动窗口,并且出具了相关证明。据陈介绍,以“海天所”的名义对外活动仍有不便,因为它从名义上看是一个科研单位,所以需要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经营范围很广的大公司,越大越好,由于海天所的人都是机关出身,不懂经营,另外他们也各有任务,不便出来搞公司,所以要在外面物色人员。由于从黎、孙二人那里得知我的这位朋友是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又是北京户口、国家机关干部;如果出来挑头搞这个公司,他很满意,也很放心。

陈俊生还顺便介绍了国家某某部第十局的工作性质和一些活动内容,由于涉及到国家机密,这里不便谈及。总之,陈俊生归结到,搞这个公司,一方面是为了他们今后以公司名义出去活动方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物色和培养干部,以便今后逐渐地吸收到国家某某部的队伍中来。搞公司的名义不在于赚钱,而在于为国家作贡献。但前期只需专心做生意,赚足了钱再说。如果他们要派人以公司的名义出去活动,会跟公司打招呼,而且活动的后果由他们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据陈俊生介绍,黎炳森除了任职于《世界信息报》之外,同时还是海天所的工作人员。由于黎炳森工作出色,近期准备让他挂海天所副所长之职,并派往香港分公司工作。由于海天所缺乏经营人才,待新办公司走上正轨之后,就安排我的这位朋友和孙云平兼任海天所业务处的正副处长,另开一份工资,还给发某某部和海天所的工作证。

我的这位朋友还有些顾虑,因为自己是另外一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又不懂经营,不知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合适。陈俊生说,海天所会为这个事情保密的,而且即使我的这位朋友的本单位知道了,海天所也会以某某部工作需要的名义去说话,谁也不会再说什么了;至于不会做生意,也不要紧,经营方面由孙云平去抓,我的这位朋友担任法人代表,负责监督和管理就可以了。他和海天所会在上面支持我们,黎炳森也会从外面支持我他们。

如果是在别的场合,我的这位朋友也许会对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事产生警惕,然而在国家某某部这样一种地方,他除了兴奋和激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于是我的这位朋友和孙云平与海天所之间签订了共同组建这家公司的协议,海天所方面签字人是黎炳森。海天所方面提供了注册公司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如100万注册资金的资金证明、法人代表的资格证明、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介绍信,还有一份证明海天所就是国家某某部第十局的证明材料等等,让我这位朋友以海天所研究室主任的名义去办理工商注册事宜,并担任法人代表,孙云平担任总经理。至于公司启动资金100万,就在海天所在某银行东升分理处的一个秘密帐号上,随时可以启用;不过不到确实需要的时候,他希望新公司暂时不要动这笔钱。

作为对新公司的实际支持,陈俊生说,海天所已经组织了一批货源,是从台湾、香港进来的,其中有法国香水、日本纸张、台湾镭射春联、意大利坤包等。由于进货渠道“特殊”,进价很便宜,公司一转手,就可以赚大笔的钱,公司的启动资金就有了。我的这位朋友还担心前期开办费用,如房租、注册费、日常开支、人员工资等,孙云平就说没问题,他可以拿3到5万元来周转一下。陈俊生还放出大话,说这家公司是国家某某部办的公司,尽可放手大胆去干,没人敢动我们,也没人敢欺骗我们。如果我们被骗,在别的公司几万元钱都没人管,而在我们这里只要被骗2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抓人,跑到天边也能把骗子抓回来。我的这位朋友听了,心里非常踏实。然而过不了多久,陈俊生的这些大话就落了空。

我的这位朋友与孙、陈三人约好的分工是:他去办理工商注册、找办公地点、物色工作人员;孙去筹集初期活动资金3-5万元,联络生意渠道;陈与香港、台湾方面联系货源。时间不长,我的这位朋友就把注册手续办妥了,办公地点租好了,工作人员也招来了。由于公司没有一分钱,我的这位朋友只好自掏腰包去办理所有这些事情。而在这个时候,陈俊生和孙云平两方面都出了问题。

先是陈俊生原先说好由他组织货源,免费提供给公司的。卖完之后的收入,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公司注册之后他又提出,台湾商人已答应以最优惠的价格给我们供货,而且不收预付款。但由于是第一次与公司打交道,所以希望公司收货时付3万元定金。陈问二人能否做到,还说这三万元只占货物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还是值得的。对这一变化我的朋友当时很吃惊!但是当时他别无选择:公司已经成立,正在等米下锅,没有这批货不行;另一方面,他还天真地想,上级领导好意帮助组织货源,台湾方面以最优惠价格供货,只收这么点定金,不算过分,不答应也拂了领导的美意。于是他与孙云平商量之后就同意了;甚至当陈俊生问他们有无困难,如有困难所里可以垫付一下的时候,他们还谢绝了。他们商量好用孙云平筹措的那3-5万交给台湾人,然后赶紧将货物出手,回收资金。

然而孙云平这边也随之出现了问题。他答应垫付的启动资金,原先说是他自己的,后来又说是向别人借,天天都编造一套谎言,说是明天就能拿到,可就是日复一日不见钱的影子。除此之外,孙云平整天不知在干些什么,联系的业务渠道也一再落空。凡他所说之事,只要我的朋友一去落实,总是有太多水分。回到办公室,他可以整天穷侃,大话假话连篇,总没有兑现的时候。此时我的朋友已经觉察出孙可能有问题,向黎炳森反映,黎炳森不以为然。我的这位朋友向黎索要孙的家庭地址,黎也给了一个。我的朋友一看是有名有姓有地址的,也就放下了心。特别是想到他是《世界信息报》副社长和某某部副局长相信的人,估计不会有什么问题,谅孙也不敢欺骗他们。

于是那边陈俊生让台湾方面如期发货,这边孙云平天天许愿明天能拿到3-5万。结果,当台商宋宏坤先生把货物发到北京,并且来京取款时,孙云平还在撒谎,让我的朋友去接货,他马上去取钱,明天送到台湾商人住处。当我的朋友支付了提货运货的款项,将货物取回,然后到台湾宋先生住处一等再等时,孙云平打来电话,说是已经拿到了一半款项,还有一半马上去取。我的朋友和宋先生让他马上将已经拿到的款项先送来,孙支支吾吾地答应了,却在搁下了电话之后,再也没有了消息。

我的朋友当晚向陈俊生汇报了当天的情况,并列举了孙云平的种种表现,说明此人恐怕是个骗子。由于孙云平这时已有挪用公款之事,我的朋友建议明天所里派人来公司,趁孙来公司时将其扣留,令其归还公款,然后将其开除。不料我们这位身为某某部副局长的陈俊生这时却表现的毫无警觉性,反而说孙已与其通过电话,说明天就把钱送来。还劝我的这位朋友继续团结好孙,发挥其经商才能,尽快将货出手。

次日孙回到公司,当然没有把钱拿来,而是又编造了一套谎言,说是昨日本已将钱借到,不料借钱人的老婆上门大闹,又把钱要了回去等等。这当然是一派胡言。可是有陈的话在先,我的朋友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与孙一起去见陈。陈令二人尽快将货出手,尽快归还宋先生的货款,还让写下了还款计划书。

此后的时间里,孙云平的恶劣行径更加败露。一、挪用公款。公司成立后,由于一直没有活动经费,孙提出大量招聘人员销售货物,同时收取风险抵押金,可以作为活动经费。由于孙的钱一直不到位,我的朋友的个人资金也垫付殆尽,海天所的注册资金也一直没到位,这是一个万不得已的办法。不料孙云平收到这些押金之后,一直不上交财务,而是据为己有,随意开支。二、无所事事,整日闲逛。每天都很晚才来公司,来了就吹做成了什么生意,近日就有钱进等等。然而每次都是成为泡影。三、用公款玩女人,作风败坏。把从社会上勾搭上的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到公司,整日打情骂俏不已,令人不堪入目、不堪入耳,还经常用下流语言调戏公司女职员。四、诈骗钱财。孙云平以为公司筹款或帮人做业务为名,骗取钱财之后从不交公,债主天天上门哭诉,闹得公司乌烟瘴气,形象极差。五、以建立代销点为名,将公司货物随意拿走;后来发现不但从未收回一份货款,他所说的代销点也根本没有公司的货物出售。拿出去的货物,从此杳无音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另外,按照黎炳森提供的孙云平的住址,公司曾专门派人去石景山区鲁谷村几次寻找,均未找到孙云平的家,门牌号码根本不对。

这时,公司已经成立了约有三月,到了十二月中旬,货物还一点也没有销售出去,公司颗粒无收,只出不进。事态越来越严重,公司已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孙云平还幸灾乐祸,到处散布说公司要解散了,搞得员工人心惶惶。公司广大员工强烈要求尽快采取措施。经过一再反映和要求,陈俊生终于同意开除孙云平。公司召开全员大会,公开了孙云平的恶劣行径,宣布将其开除。在公司要求下,海天所人事处长孙伟受陈俊生指派参加了会议。孙云平在会议上大吵大闹,而且拒不归还公司财物。作为上级机关人事处的负责人,孙伟表现得毫无原则性,对孙云平的一系列恶行毫无义愤和坚定性,只是一味和稀泥。最后孙伟让孙云平次日到所里谈谈。次日,孙云平从所里回来,说是听从了孙伟的劝告,与公司好聚好散,不再捣乱,离开公司;并约好当周的星期天上午来公司结账,归还公司钱物。然而这个撒谎成性的人渣又一次欺骗了大家,从此一去不返。而堂堂某某部第十局、海天所,堂堂的党委书记、局长、所长,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极其恶劣的诈骗行径,居然表现得麻木不仁、毫无办法!

事实上据孙伟所说,他后来又见到过孙云平,孙又搞了一个丹迪食品公司,当然还是继续他的诈骗生涯。当我的朋友通过这一线索去丹迪食品公司寻找孙云平时,已是人去楼空。据房东说,孙云平又跑了,还欠下了房租,家具被扣留。孙云平跑后,又有许多债主上门追债。孙这次所留家庭住址为石景山区八角村某处,而当房主去找这个住址时,门牌号码也是假的。

事情还不是这么简单就了结了。当我的朋友会后去海天所向陈俊生汇报孙云平的所作所为,提供其线索,提供其在外诈骗钱财的证明材料时,陈不但对这些材料看都不看,拒绝接收,反而对我的朋友破口大骂,指责他放跑了孙云平,致使欠台湾宋先生的货款无法归还。然后就不由分辨地将我的朋友赶出门外,让他赶紧将货物销掉,速还钱来,否则他们“某某部什么手段都可以采取”。上级单位的领导这种对坏人坏事无动于衷,却对老实本分的人恶言相向的态度,着实令我的朋友大为震惊。

万般无奈之下,我的这个从来没有做过生意的朋友只好硬着头皮开始自己做业务,除了已经搭进去的钱之外,他还将自己的全部积蓄和夫妻两个人每个月的工资全部投入公司,而且辞去了在原单位的工作,带领公司员工全力以赴,在没有资金、没有经验、也没有生意渠道的情况下奋力挣扎。不料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

原来,陈俊生和台湾商人所提供的那批货,包括所谓法国香水、意大利坤包等,经销商们认为是假冒伪劣产品,根本不是什么世界名牌;有的甚至说这些东西产自深圳等地的沿海各地农村,要多少有多少。必须提供进口商品质检报告单,经销商方肯进货。陈俊生一再保证这些是正宗世界名牌,还从台湾商人那里要来了台湾卫生署出具的进口商品质检证明。不料他们刚刚拿到这份证明,海淀工商局执法大队根据孙云平的举报,突然采取行动,查封了这些所谓的世界名牌;经检验,证明为假冒伪劣。原来孙云平早就知道这些货物是假冒伪劣,而他当时却跟陈俊生一唱一和,从未说过怀疑这些货有什么问题的话。执法大队一直追踪到陈俊生那里,陈俊生竟然当众撒谎:“我什么时候跟他们说过这是法国香水?这是台湾产品!法国香水是他们自己说的!”幸亏我的朋友当即拿出了陈俊生提供给他们的台湾卫生署出具的进口商品质检证明(这份证明显然也是伪造的),又指出香水瓶上的法语文字和法国香水牌子,加之一瓶也没有销售出去,执法大队的同志很快就明白了责任所在,没有处罚我的朋友的公司,而是查封没收了尚存于海天所的全部假冒商品,并对海天所处以罚款。

陈俊生自此对我的朋友更是恨得咬牙切齿,在明知是孙云平举报的情况下,却打电话来大骂我的朋友为“叛徒”,“不配当共产党员”,还在电话里随口胡诌了一个所谓的“党委决议”,“念”道:我朋友的这家公司“是一个专门为上级找麻烦的公司,……限该公司领导人……纠正错误,痛改前非……在该公司问题未解决之前,禁止其领导人参加海天所所举行的一切活动”云云。陈俊生还派遣人事处长孙伟、保卫处长林斯泰,一次次地来公司施加压力,不但继续逼交货款,还逼迫他们支付前述罚款,以及“打点”工商局同志的“好处费”等等。我的朋友这个时候已经初步看清了陈俊生的为人,对其无理要求未予理睬。

事后我的朋友才回想起来,陈俊生组织过来的这些货物,存在很多疑点,比如进货渠道,没有任何进口报关检验手续。陈俊生只说是“特殊渠道”,具体情况不肯透露。但据台湾老板宋先生透露,有时候是他的秘书小姐乘飞机带来的,有时候是河南周口地区运输队的卡车送来的。再如产品品牌。关于那些意大利坤包,台湾老板宋先生有一次透露,不是意大利生产,而是台湾仿制的,只有包上那个铜牌是真的,还说:“台湾是有名的海盗王国,你不知道吗”?关于那些日本纸张,台湾方面迟迟供不了货,问及宋先生,得知货物在沿海某个海关被扣,要弄出来要花很多钱,想等这阵风过去之后再说。其三,陈俊生所提供给公司的所有产品,口头上说是为了扶持新公司,给了最优惠的价格,其实毫无例外质劣价高,市场上根本无法接受。另外,关于公司的设立,据孙伟有一次无意透露,某某部第十局、海天所的其他领导并不知情。这样综合来看,陈俊生打着某某部的牌子设立这么一家公司,只是为了通过公司销售他从海外走私进来的假冒伪劣商品,赚取高额利润,等于为他个人或周围的少数人设立了一个小金库,或者说种了一片自留地。只有这样看来,陈俊生的一系列行为才能有合理的解释。

陈俊生一伙对公司继续纠缠不休。孙伟和林斯泰二人一次次来公司施压,他们或者一起来,或者轮流来,或者带其他人来。他们不经商量就任命林斯泰为副总经理,然后天天坐在公司什么也不做,只管监视什么时候公司有了收入,立马拿走,形同抢劫。拿走了所谓的管理费,还要拿货物的款。这些货物大部分根本就没有到过公司手里,也没有实现销售,而是在海天所就已经被工商查封没收。我的朋友不得不给他们写了一个材料,说明了这些货物如何被证明为假货的过程,并且警告他们,如果再紧迫不舍,公司保留起诉海天所的权利。这样,孙伟和林斯泰二人才略有收敛。然而他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一会要公司停业整顿,一会要收回公司所有手续,一会要注销公司,一会要将公司法人代表更换为林斯泰。他们未曾为公司做过一分钱投入,不肯补偿我的朋友的所有投入,还要我的朋友承担所有公司债务,其蛮横无理简直令人发指。最后他们干脆拿走了营业执照。公司被逼到了绝境。为了能够继续做生意还债,公司不得不避开孙伟和林斯泰,搬迁到别处办公。这时已经是1994年6月。

由于过于匆忙,公司是在公司新近员工王桂宁的介绍下搬去与王的丈夫曹征一伙合作的。王桂宁刚来公司时,显得很勤快,也很能干,在社会上也有一定关系。曹征自称本名谯君,“曹征”只是其化名,山东平阴县人,自称是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学院研究生。据他自己及其妻王桂宁陆续透露,他们原先曾在丰台区承包过一个国营公司,因贪污公款、诈骗经营、殴人致残等原因,被丰台区检察院等单位追查,查抄了全部家产,潜逃外地,最近才从外地潜回北京,租住在朝阳区南湖渠18号楼5门552室。如果说孙云平只是一个小骗子的话,曹征就完全可以称之为黑社会老大了。据曹征自己吹嘘,他是当时北京商界著名的几大骗子之一,骗过无数的客户和朋友。连他家乡山东平阴县的人他都骗,似乎以骗为乐。他的名言是:“什么是做生意?做生意就是骗!”据他自己说,他做了十年生意,竟没有一笔生意是真的,“全是假的”!除了是一个大骗子,他还同时是一个大流氓,上班下班,无论到哪里,总是带着一群打手和保镖,连回家都与他们同住。就连生意谈判时,对方稍有不从,竟然张口就骂,抬手就打。据王桂宁说,有一次在丰台,与一个个体户老板言语不合,曹征大怒,指使一帮流氓上前就打,将此人打断七根肋骨。后来又给事主塞钱,威胁他不准告状,否则要将他一家老小置于死地,这才把事情平息下去。由于结怨太多,此人整日精神高度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显得惊恐万状,设法躲避。他改名换姓、改头换面(脸部做过整容手术,据说是被人驾车撞的)。自己在丰台购买的房子不敢居住,带着一帮保镖在外租房居住,而且时常搬家。他从不敢在公开场合露面,从不参与任何抛头露面的活动;连夜晚上街,也要躲在阴暗处等保镖将车找来。有客人来访,必让王桂宁先看看是否认识,认识的一概不见。有一阵子他情绪恶劣,动辄脾气大发,询问后得知,最近他的一个保镖被处决了。这个保镖曾经为曹征打死了人,事后曹出钱让他远走高飞;不料此人耐不住想家,偷偷潜回北京被抓,判处了死刑。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的朋友被陈俊生一伙追迫得慌不择路,急于安定下来做生意,匆忙同意了与曹征合作。我的朋友担任董事长,曹征任总经理。

很快我的朋友发现情况很糟糕。曹征这个总经理做的全是子虚乌有、空手套白狼的生意,利用虚假的供货信息和加工需求信息,诱骗客户上当受骗。每次收取客户定金后,均未能履约,而款项已被曹征提走挥霍一空,或者下了自己腰包。我的朋友作为董事长,多次出面劝阻和制止,曹征均置之不理,甚至对董事长大打出手。董事长成了虚设,总经理为所欲为。曹征一伙天天在外花天酒地,肆意挥霍,而且到处赊账,致使公司债务在短短的三个多月中迅速达到了20多万!弄得债主天天上门要债,公司穷于应付。在董事长严命曹征不得从财务私自提款之后,有一次曹征竟趁董事长不在公司,带上他的一伙人包围了财务室,用威胁手段将款全数提走,其行为形同抢劫。与此同时,还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等等拿走藏了起来。保管董事长印鉴的文员由于拒绝将印鉴交给曹征,遭到曹征肆意辱骂,其语言堪入耳。由于公司内部已经完全失控,已经无法靠自身解决问题,董事长去寻求工商局、派出所的帮助;这些单位均告之这是你们公司的内部纠纷,只能由上级主管单位出面解决。

无奈之下,我的朋友只好再次求助于他们的上级主管单位——海天所。于是他们找到了孙伟和林斯泰出面解决,并且承诺,问题解决之后,就将整个公司的全部上缴给海天所。在这样的情况下,孙伟和林斯泰又来到了公司。孙伟,据说原先是海淀公安分局外事科的工作人员;林斯泰,据说原先是海淀公安分局中关村派出所的,当时家住西苑附近。

但是这两个人来到之后第一天的表现,就再次让热切盼望他们到来的公司上下大失所望。这天曹征又要提一笔钱给他的一个南京情妇,遭到董事长和财务的拒绝。曹恼羞成怒,冲入董事长办公室,将门插上,又一次对董事长大打出手,遭到董事长反击。此后到大会议室,当着孙伟和林斯泰的面,曹征疯狂撒泼,大吵大闹,肆意辱骂我的朋友。其语言之污秽,态度之狂妄,比孙云平有过之无不及。作为上级单位所谓的人事处长和保卫处长的孙伟和林斯泰,面对这样一种情况,居然又一次故伎重演。他们毫无原则地两边做和事老,和稀泥,然后又被曹拉到饭店吃饭,然后又约好第二天去海天所谈。也不知他们都谈了些什么,反正这次又和孙云平那次一样,曹征又是一走了之,既不回来结账,又不宣布辞职,天天还打个电话来,说很快就回公司上班,可总也不见来。同时还安排他手下的那伙人(他的妻子王桂宁、跟班刘威和王涛等)来公司捣乱。我的朋友一次次质问孙伟和林斯泰,为什么迟迟不对曹征采取措施,这两个人居然总是莫测高深地笑笑,无动于衷。也许是看我的朋友实在不开窍,孙伟后来就开始明确地点拨他。开始先给林斯泰要了2000元钱,后来又给他自己要了一个中文传呼机。这个时候我的朋友以为他们该有所行动了,不料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居然是在一个夜晚找到我的朋友的家里,让我的朋友叫“管理费”。我的朋友告诉他们,他们明知公司的钱已经被曹征抢走,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怎么能找这边要钱?孙伟说他也没有办法,陈俊生逼迫他来要,要不回去的话,他不但不能再帮什么忙,还要被陈俊生开除,为了争取他们的支持,又为了保住他们的饭碗,我的朋友只好自己掏腰包给了他们。

要到这笔钱之后,他们又出新招,弄出一个公司与海天所“脱离隶属关系”的协议书,让我的朋友签字,还让把签署时间往前提一段时间。还威胁说,如果我的朋友不签字,就立即撤走,不管公司死活。无奈之下,我的朋友只好签字。当然我的朋友又一次上了当,此后这两个人还是每日敷衍,不但未曾动手解决曹征此前的问题,反而对曹征一伙后来的捣乱也是无动于衷,敷衍了事。

曹征一伙看他们如此敷衍,受到鼓舞,疯狂反扑。就在孙伟和林斯泰的眼皮底下,搬走公司的电脑设备;接着变本加厉,反过来围攻我的朋友索要所谓“业务提成”;要不到,就在公司捣乱,把所有的客户轰走。我的朋友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破坏所有的业务谈判。他们把曹征用虚假业务骗钱的责任推到我的朋友这个公司法人代表身上,把公司所有的债主发动起来,上公司要账,上我的朋友的家里要账。他们还到附近的几家餐馆大吃大喝,还拿走价值几万元的香烟,然后大笔一挥,记在公司帐上,让店主到公司结账。债主们到公司索债不成,只好将公司办公设备搬走抵债。在公司内部,很多员工由开始对上级单位满怀希望到渐渐失望,纷纷躲避,有的甚至倒戈相向,助纣为虐。我的朋友面临这种“兵败如山到,墙倒众人推”的险恶局面,完全是由于孙伟、林斯泰二人毫无原则、软弱无能造成的。而孙伟、林斯泰二人在造成了这种局面、又发现这个公司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之后,居然也就再也不来公司了。

更为令人吃惊的是,陈俊生竟然还以帮助债主要债为名,派了几个人,在一个晚上10点多钟,开着车,突然包围了我的朋友所住的单位宿舍楼,要抓我的朋友。但是他们敲错了门,他们在那间房门外喊道:“快开门!我们是某某部的,开门说话,开门说话……”。发现敲错门之后,他们又去当地派出所打听我的朋友的确切住址。不一会他们就回来了。我的朋友在门内听到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先是又敲又打,又喊又叫,然后又爬上门上的气窗往里张望,再后来又从楼外望窗内张望。由于我的朋友早作了准备,关掉了室内灯光,所以看得见他们,而他们看不见里面。不一会,他们没敢久留,匆匆离去。第二天我的朋友给陈俊生打电话询问(当时办公电话:010-6078348),陈居然还威胁到:你还年轻,要珍惜自己的前途。今天你赶快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把钱拿来,由我们替你转交给债主。还说,“你知道昨天你如果被抓到会有什么下场吗?我们的人都是带了枪去的,要不是敲错了门的话,你和你老婆都马上会完蛋!”我的朋友听了这些话,当即打电话给孙伟质问,并指责他们纯粹是公报私仇。孙伟听后无言以答。我的朋友马上与律师取得联系,把检举材料和一系列证明材料交给律师,然后直接赶到海天所(已经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要与陈理论。陈不在,我的朋友留下字条,说明曹征一伙卷走公款,公司正在追查;作为上级单位,应该帮助公司解决问题,而不应该借机公报私仇。并且指责他们上次没有帮助解决孙云平的问题,这次出了曹征的问题他们又无可奈何,却专门与受害的和走正道的一方过不去,真不知他们这些“某某部”的是干什么吃的!我的朋友还警告陈,已经将陈俊生自公司创办以来一系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的材料复制后交给了律师,并且约定,只要有三天与我的朋友联系不上,律师就可以根据这些材料起诉陈,并且控告其有非法绑架的嫌疑。

此后有一天傍晚,我的朋友在回家途径西苑时,突然从暗处冲出几个彪形大汉,将我的朋友劫持,强迫其拿20万元赎身。后来僵持之下,才同意只需2万元,并保证离开北京,不予告发,才肯放人。我的朋友拿出家中最后一点钱交给这帮匪类,把家中所有物品寄放在朋友家中,又向朋友借了一点钱,匆匆离开了北京。这伙绑匪是什么来历,至今也没弄清楚。

后来我的朋友还从外地给陈俊生家中打过电话(当时电话号码是:010-2542787),质问他作为上级单位为什么只拿钱不办事,陈说:你们公司不是与我们海天所没有关系了吗?你们的事情我管不着!我的朋友说,既然相互没有关系,那你们凭什么收取我们的管理费?你把管理费还给我!陈竟狡辩说,我什么时候受过你们的管理费?那是你们还给我的钱,是货款!陈俊生完全是在撒谎:一、海天所收取公司管理费,有收据为证;二、货物大部分并未到我的朋友手中,而且大部分是假冒伪劣,已被工商没收;公司已经销售那一小批货物的货款早已结算给海天所,与管理费是两回事。

听完我的这位企业家朋友的这个离奇故事,我们长久地感叹、唏嘘不已。当年他作为一个刚从大学出来、涉世不深的机关干部,初次下海竟然遭此不测,面临如此复杂而险恶的局面,真是让人慨叹江湖之险恶,人生之无常,也让人深感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市场环境,是多么重要。不过对这个故事我还有些疑问:

作者:你相信陈俊生一伙确实是某某部的什么副局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所长吗?
朋友:说实在的我也很怀疑,可是我确实是在那个警备森严的机关大院认识他的,而且他给我们提供的证明材料和上面的大印也不容我不相信;再说,他们又是当时的《世界信息报》副社长黎炳森介绍的。不过我倒是愿意相信他们是一批混迹于国家机关大院的骗子,否则这个社会也太可怕了。

作者:可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怀疑。陈俊生作为某某部的中层官员,孙伟和林斯泰作为某某部的干部、据说还曾经在海淀公安分局工作过,怎么一点正义感和原则性也没有;陈俊生作为那么高级岗位的一个领导,为人做事为什么那么卑劣呢?
朋友:岂止这些,我看他们真是连人对人的起码同情都没有,不但无党性、无官品,简直无人性。这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狼,吃了人连骨渣也不肯吐,嚼巴嚼巴又咽了下去。

作者:我还有一个疑问,孙云平和曹征是不是原本就与陈俊生一伙认识,他们原本就预谋了要来祸害你?
朋友:不得而知。孙云平原先就与黎炳森认识,是否与陈俊生认识就不知道了,但从陈俊生一味袒护孙云平的诈骗行为看来,完全有可能是他们原先就策划了一个圈套,通过孙云平来引诱我入套,被识破后又掩护孙云平撤退;至于曹征,是通过其妻王桂宁认识的,现在想来王桂宁的来历确有可疑,王是在孙走后不久自己来要求加盟的,而且不要求发工资,只要给她一个办公桌可以谈生意就行,生意做成了与公司分利。当时公司并没有对外招聘,而且公司既无资金,又无业务,王桂宁自己的老公就在做生意,为什么要加盟我们这样的公司,后来想来确实有问题。是不是孙云平怂恿她来的,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是孙云平怂恿来的,那也许这又是他们整个阴谋的一部分。

作者:很奇怪的是,陈俊生、孙伟和林斯泰一伙与孙云平和曹征总是一拍即合,怎么跟你总是格格不入呢?
朋友:我想不外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们原先就认识,就有勾结;要么就是他们气味相投,一拍即合,很容易形成蛇鼠一窝。当时我一介书生,太不了解这个复杂的社会了,出来搞这个公司,一开始是以为可以象陈俊生所说为国家作一番贡献,后来就想着本本分分赶紧做生意赚钱,把欠债给还了,把自己搭进去的钱赚回来。这种想法可能跟我所面临的官员和骗子两方面都格格不入吧?